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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贷款业务
提问日期: 2024-12-13
标题: 是否考虑放款公积金贷款限制?
内容: 众所周知,葫芦岛市打渔山动迁很多很多,导致一个人名下很多房产,但是国家要求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以办理过户买卖处理掉房产或者说现在房子也很难卖无法处理,这就导致一些需要房产的人无法用公积金购买房产严重影响民生,现在经济形势不好就业渠道收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买套婚房都没法买,如今房地产政策已经放款 公积金政策是否应与时俱进 结合实际 进行研判?已经影响到我自己身 包括很多人的购房利益了,国家提倡购买住房,你公积金政策还停留在房住不炒 这不是违背国家大政策方针吗?取又不让取 用又不让用 那玩什么 烂里面?老百姓有几个钱能买房子?
回复内容: 1.葫芦岛公积金政策制定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市场调研、存量房数量、“保交楼”政策、逾期率综合制定,并经市政府审批、省住建报备、司法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2.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提取项目。在不符合提取条件情况下无法提取。
3.“炒房”问题一直是国家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限制炒房利于整体市场平稳发展,减少房地产泡沫经济重创。
4.成年子女法律意义上为独立责任人,父母若要给子母购房属赠予行为,无法已公积金贷款形式办理。
回复时间: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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