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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07-25 11:05:57  浏览次数: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筹资提取科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62 号)第十三条第二款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第一款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60日

不收费


填表人:左家                                                      联系电话:18698958205

 

文章来源:筹资科

责任编辑:马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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